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省统计局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现将《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皖统[2008]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并于7月15日前将《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上报县统计局农贸股。县统计局于7月20日前就各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和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七月十日